新版《电子商务法》公开征求意见,将在定额罚、责令停业整顿基础上丰富规制手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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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月 4 日消息,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、商务部研究起草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》)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《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》共二十条,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:

  • 一是扩大法律调整范围。在当前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基础上,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其他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。

  • 二是健全平台责任制度。在当前的定额罚、责令停业整顿的基础上,丰富规制手段,支撑常态化监管。

  • 三是明确监管合力工作机制。针对平台经济跨界混业经营,增加线下线上业务归口管理一致原则,强化部门联动、央地协同的一体化监管。

  • 四是规范电子商务突出违法行为。聚焦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完善,切实回应社会关切。

  • 五是深化电子商务开放合作。推动电子商务领域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同国际相通相容,加强行业自律,引导有序出海,增加对外反制措施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

下一步,市场监管总局、商务部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修正草案,并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尽快修改出台,为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夯实法治基础。

从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、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答记者问的内容获悉,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原则:

  • 一是注重人民至上。聚焦实践中的突出问题,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、电子商务平台内中小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,推动各方主体互利合作、实现共赢发展。

  • 二是注重过罚相当。建立多层级法律责任体系,形成处罚梯次,实现惩戒力度与违法程度相匹配,使法律责任设定更加公平合理。

  • 三是注重系统治理。构建统筹协调、多方协同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,加强行业自律,强化线下线上一体化监管,健全分层分级监管模式。

  • 四是注重内外联通。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,扩大开放合作,深化规则对接,授权对外反制,帮助企业平稳出海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提升我国电子商务国际竞争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