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月 25 日消息,米哈游法务部今日发文,酒店取名“原神电竞酒店”“傍名牌”,构成商标侵权,被判赔 35 万元。
不久前,米哈游诉某电竞酒店商标侵权案迎来终审判决,法院认定“原神”商标为驰名商标,被告电竞酒店的行为易导致公众混淆,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,判决被告电竞酒店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35 万元。
此前,米哈游在日常巡查中发现,湖南郴州某电竞酒店取名“原神电竞酒店”,在户外招牌、房卡、枕头等醒目位置使用与“原神”商标相同的标识,同时在某旅行网站、酒店微信公众号以该名称揽客,使公众误认为其与米哈游存在特定联系,但实际上,该酒店与米哈游并无合作关系。米哈游随即提起诉讼,要求酒店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关损失。
综上,法院判决被告电竞酒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35 万元。IT之家从公告获悉,电竞酒店随后提起上诉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